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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三合一疫苗 4月嬰昏迷命危

2008/04/25 04:33 楊秋蘋彰化報導
三合一疫苗接種再傳意外?彰化縣鹿港鎮一名四個月大男嬰,廿二日上午到鹿港衛生所接種三合一疫苗,返家後發燒,隔天痙攣、臉色發紫、陷入昏迷;家人緊急送至彰化秀傳醫院加護病房,生命垂危,疾病管制局廿四日已南下診察鑑定病因。
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,男嬰陷入深度昏迷,情況並不樂觀,目前已由防疫醫師進一步研判與疫苗有無因果關係。他說,由於男嬰之前已接種過第一劑,當時正常,因此醫師初步研判,可能是中樞神經感染、心律不整或猝死症造成,衛生局也同步請男嬰家人依規定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,交由專家審議,以釐清因果關係。
鹿港衛生所主任陳來寬表示,此名男嬰二個月大時,曾接種第一劑白喉、百日咳、破傷風疫苗,並無任何異狀,四月廿二日再度前來衛生所補種第二劑,當晚卻出現發燒至卅七點七度,服退燒藥後順利退燒。
陳來寬表示,男嬰廿三日一大早仍如常吃完一大瓶牛奶,中午十二時四十分,卻突然發生痙攣、臉色發紫、昏迷等現象,家人緊急送至彰濱秀傳醫院,經急救後再轉送秀傳醫院,目前男嬰人在加護病房搶救中,尚未脫離險境。
衛生局昨天立即通報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,下午派防疫醫師、榮總小兒科醫師,趕往秀傳醫院診察鑑定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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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事例,未被報導出來的,不知道還有多少。
只要每看到一例,我就會想要收集起來,
再一次強調疫苗的害處有多深。
「不打疫苗,生病怎麼辦?」
『帶去找醫生。』
「醫生說沒辦法治,一定要先打疫苗。」
『病都不會治,疫苗又怎麼可能有效?
有人的眼睛只看得見電視節目,看不見郊外的青山綠水嗎?』
「醫生說,疫苗裡頭是死的病菌或病毒,不會有任何危險。」
『疫苗的原理就是讓致病原入侵身體,讓身體發病,身體才會因為受到刺激而產生抵抗。
不會有危險性的死病菌或病毒,怎麼讓身體發病?』
「有某政府人員或醫療人員說,不打疫苗不能上學,或是會被抓去關。」
『把這些話錄音起來,反告他。』
「醫生說,打疫苗的安全性很高,不會出事。」
『他可以切結保證打了疫苗後,一輩子絕不會有任何副作用,
有任何副作用他就無條件完全賠償,那就打下去。』
「可是去看病、打疫苗,通常都是病人簽切結書,放棄出意外的追訴權力。」
『可以不用負責任的事,大家當然都會想要搶著做。』
孩子是自己的,業績是人家的。
拿自己的心頭肉去幫別人作業績,
真是大可不必。
西醫學要是真的有那麼偉大,
就不要在任何醫療行為之前,
要病人先簽放棄自己權力的任何文件,
讓病人保留一切可以追訴醫療行為無效、失當、意外的權益。
畢竟醫療行為關係的是人命,
不像人們買票進戲院看電影,覺得花了錢,電影又不如預期好看,
出了戲院後,罵兩聲,就可以了事了。
人命出了任何差錯,可能就是當下天人兩隔,無法彌補。
如果覺得非打疫苗不可,打了才能安心,
那就只好去打,因為這不是學理邏輯上的因素,
這是心理因素,就像信教一樣,
一定要進行某些儀式,才能讓自己的心情安定。
非理性的因素,就不需要討論,也沒有結論。
如果真的要由醫學的角度,來討論疫苗的必要性,
流行病的起因、治療、預防,
現在盛行全國的疫苗手段,我們若是仔細分析其預防的效果,
可以發現:都被言過其實了。
無論如何,請三思。
孩子的健康與生命,不應該在「便宜行事」的原則下被犧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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